2024年河西學院在四川計劃招生人數(附學費及專業錄取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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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信息
學校名稱: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地點:陜西省咸陽市秦都區文林路1號
咨詢電話:029-33732000、33732444
學院網址:https://www.scy.cn/;招生網址:https://zsw.scy.cn/
第三條 普通類專業招生
在陜西省招生代號:8121
在其他省份招生代號以當地招生辦公布的為準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
第四條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方向)招生
在陜西省招生代號:9615
在其他省份招生代號以當地招生辦公布的為準
外方:韓國全北大學
學制:三年
頒發學歷證書種類: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學歷證書和韓國全北大學結業證書
第五條 學校簡介
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是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院校,是陜西省“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是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學院辦學實力雄厚,專業特色鮮明,教學業績突出,社會影響良好,累計為社會培養了8萬余名金融、財政稅務、會計審計界高級管理人才和創業就業精英。
學校設有10個二級學院,現開設44個專業,形成了財經商貿大類等專業持續備受青睞,電子與信息大類、土木建筑大類、交通運輸大類等專業持續升溫,醫藥衛生大類、旅游大類、文化藝術大類、新聞傳播大類、教育與體育大類等新興專業深受喜愛追捧的新格局,兩個專業群入選陜西省“雙高計劃”建設項目。學院緊緊圍繞“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軸心,通過合理的專業設置體系、一流的創新創業教育孵化基地及雄厚的實訓條件、全方位的校企合作實踐平臺,著力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學校穩步推進“開門辦學、開放辦學、國際化辦學”的辦學思路,精準把握新時代開放辦學工作的任務和使命,主動對接“一帶一路”,加大國際交流與合作,不僅被評為“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優秀單位”,還成功入選中國教育國際交流協會2020年“百千萬”項目會員單位。先后與10多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20余所高校建立了友好關系,達成10余項境外專升本合作項目。與韓國全北大學共建全北學院,與希臘奧利森職業培訓學校共建秦嶺工坊。同時為優秀學生提供200萬留學基金,已資助20余名學生赴馬來西亞、韓國學習,每位學生最高資助額度可達10萬元。
學院堅持職業技能培養與職業品行教育并重,人文氛圍濃厚,育人效果良好,招生就業兩旺,社會評價喜人。學校的《財經高職院校“五位一體”厚德育人模式的探索與實踐》榮獲職業教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學校代表隊在高職院校技能大賽中,會計獲得國賽獎項7次,連續11年獲得省賽第一名;市場營銷獲得國賽一等獎1次、二等獎5次,連續8年獲得省賽一等獎;銀行綜合業務獲得國賽一、二等獎各1次,獲得省賽第一名4次;數學建模大賽獲國賽一等獎2項、國賽二等獎1項,省賽一等獎6項,省賽二等獎15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招生政策,統籌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工作辦公室,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貫徹落實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
第八條 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嚴格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門、學校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由教育部批準,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級招考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按教育部要求并執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學校對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限制,學生入學后普通類專業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根據招生計劃,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間無級差分。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成績的高低為錄取順序。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優先調劑至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門類,若相同或相近學科門類均已滿額,則調劑到未錄取滿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
第十四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以生源省(市、區)相關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 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方向)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錄取省份政策執行。
第十七條 優惠政策: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按照陜西省發改委、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確定收費標準。
第七章 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條 國家資助
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國家助學金:一般困難每生每年2800元,特別困難每生每年38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300元。
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生源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不超過16000元。
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資助
學校獎學金:學院設有年度人物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元;學業優秀獎學金,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元;品行優良獎學金,每生每年不超過1000元;品學兼優獎學金,每生每年不超過1500元。
勤工助學:學校為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創新創業精神,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按規定計酬發放。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必須完成身體復查及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體檢結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或在資格復查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畢業生,由我校統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進行畢業生電子注冊,并頒發教育部統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如與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不一致時,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為準。本章程由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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