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財經大學近三年在廣西錄取分數線(含2021-2023最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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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文件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落實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學校監察部門的全程督查。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蘭州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制:三年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地址:
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萬新北路274號(安寧總校區)
甘肅省蘭州市永登縣中寶路11號(機場校區)
第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蘭州航空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 學校簡介:學校位于黃河之濱,十里桃鄉,高校林立,環境優雅的蘭州文化區——安寧,現有各類在校生4000余人,設4系23個專業。開設了數控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空中乘務、智能焊接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智能制造裝備技術、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物聯網應用技術、大數據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飛機機載設備裝配調試技術、無人機應用技術、飛機電子設備維修、民航安全技術管理、機械設計制造(3D打印技術方向)、通用航空器維修、機場場務技術與管理、智能控制技術、航空物流管理、飛行器數字化制造技術等航空特色鮮明的高職類專業。
學校堅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以教學質量為中心”的辦學方針,把培養“實用型、技能型、創新型”機械制造類和航空機電類人才作為主要目標,依托豐富的教學實踐條件,發揮航空工業的辦學優勢,著重培養“上崗即能工作”的德才兼備的高級技能人才。學校堅持以“育人為根本,以質量求生存,以特色顯優勢,以改革促發展”的辦學指導思想,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紀律,重視學生素質、文化、知識、技能的培養提高,為學生終生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學校堅持校企合作、訂單培養模式,與航空工業蘭州萬里航空機電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航天科技第五研究院第510研究所、航空工業蘭州飛行控制有限責任公司、新疆中泰礦冶有限公司、中車集團等數百家知名企業和大中型企業建立了長期用人合作關系,學生就業面向全國,畢業生深受社會和企業的好評。學校堅持“立足甘肅,輻射西北,著力打造航空、機械智能制造品牌,為甘肅乃至西部地區的軍用飛機制造、民航客機維修、民航機場服務、機械智能化制造等方面培養實用型技術技能人才”的辦學定位。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2024年,我校19個專業面向全國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招生。學校在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生源省級招考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十一條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級招生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進檔考生按高考成績及所填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并確定錄取專業;分數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順序依次排列。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結合體檢結論等情況調劑錄取,直至錄取額滿;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數不足時,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
第十四條 我校認可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要求:
1、所有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
2、根據行業要求及專業特色,建議報考我校空中乘務專業: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5cm--186cm,面部及著夏裝時身體裸露部分無疤痕。無色盲、色弱,無聽力障礙,無嗅覺障礙,無乙肝表面抗原陽性等遺傳或傳染性疾病。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請慎重報考,我校只提供英語教學。
第十七條 男女生比例: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學費標準按照甘肅省發改委、教育廳、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確定收費標準,學生宿舍:4—8人間。
第六章 助學體系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順利入學。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招生通訊地址及聯系方式: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萬新北路274號 郵編:730070
電話0931-7677739(兼傳真)、7660590
網址:http://www.lzavu.cn
第二十二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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